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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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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5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72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不变。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不变。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不变。

  6.其他收入40.6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82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捐赠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不变。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54万元,增加109.9%,主要原因是上年需要延迟到今年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54.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3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4.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出、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减少(募捐款收支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8.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加22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此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8.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8万元,增加35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不变。

  6.年末结转和结余13.4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时支付职工社保费用。

  邕宁区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38.1%。其中:基本支出99.22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邕宁区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04万元,支出决算为9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8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6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年初预算为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决算支出15.87万元。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新增退休人员1人,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年初预算为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缴费总数增加。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年初预算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总数增加。

  2.20816红十字事业支出决算为6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50万元。年初预算为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等总数增加。

  (1)20816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决算为64.71万元,年初预算为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的各项费用支出增加。

  (2)2081699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0.50万元。年初预算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210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年初预算为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

  (1)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年初预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社保缴费总数增加。

  (2)2101103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主要原因是未按时安排支付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年初预算数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为8.68万元,年初预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总数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五险二金缴费总数增加。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53万元,30102津贴补贴14.9万元,30103奖金19.7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2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5.7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8.6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各项开支。其中:30201办公费0.51万元,30205水费0.11万元,30206电费0.26万元,30207邮电费0.27万元,30211差旅费0.59万元,30213维修(护)费0.09万元,30226劳务费7.49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06万元,30228工会经费0.94万元,30229福利费0.1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中:30302退休费0.1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购买办公桌椅、文件柜。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0.22万元。

  邕宁区红十字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100%。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6万元,增长65.6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22元,降低1.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根据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89.04万元,执行数140.3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度本部门的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县区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分配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且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各种管理制度健全。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0.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内容,根据项目性质、内容等,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二是对项目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专账,做到专项管理、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别制定个性化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体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指标与预算单位之间的匹配度,提高评价报告的可信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遗体捐献家庭慰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遗体捐献家庭慰问。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规范财务印鉴及票据的保管,妥善保管好财务档案。

  组织对“遗体捐献家庭慰问”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遗体捐献家庭慰问项目,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预算符合要求,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均符合要求,项目产生了社会影响力。通过开展遗体捐献家庭慰问,对遗体捐献家属予以关心关爱,褒扬他们大爱无私的奉献精神,号召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这个伟大的事业中来,共同为医学进步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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